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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期末考试监考与阅卷工作培训会

发布时间:2024/1/3

    2024年1月2日,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在7205会议室举行了2023-2024-1学期期末考试监考与阅卷工作培训。此次培训旨在提高教师的监考和阅卷工作能力,并特别强调了教学事故认定办法的培训。会议由副院长廖宁主持。

    在培训过程中,廖宁副院长首先强调了监考和阅卷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监考和阅卷是考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保障教学质量、维护考试公平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所有参与监考和阅卷的教师都应认真对待此次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随后,他对监考和阅卷的具体流程和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并特别提醒监考人员要注意维护考场秩序,防止作弊行为的发生;阅卷人员则要保证评分的客观性和准确性,避免出现评分失误的情况。同时,廖宁副院长还重点介绍了教学事故的认定办法。他强调,任何违反教学规定、影响教学质量的行为都有可能被认定为教学事故,一旦发生教学事故,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此次培训的举行,不仅提高了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监考和阅卷工作的规范性和效率,还增强了教师们对教学事故的预防和应对能力。参训人员纷纷表示,通过培训,他们对监考与阅卷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对教学事故的认定办法也有了更清晰的认识。他们将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一直高度重视教学工作,此次培训的举行是学院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相信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的教学工作一定会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