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

 2025/12/9  来源: 李金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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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渝工程院教〔2025〕84号)和《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函〔2025〕172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接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余成波

副组长:谭思宇、景兴红

成员:张仁永、李金琼、景晖祥、张冬雪、陈印

(二)工作小组职责

1.制定、修订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后公示实施;

2.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成绩证明等材料;

3.组织开展转入资格评审、综合评议工作,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公示;

4.受理学生咨询、申诉,协调处理转专业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5.做好转专业后续课程衔接、学分认定、补修安排等工作。

二、接收条件及接收人数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放2个专业、1个大类接收转专业学生,具体接收计划根据各专业办学容量、师资配置等确定,如下表所示:

序号

接收专业(类)

2023

2024

2025

1

电子信息工程

4

/

/

2

通信工程

18

4

/

3

电子信息类

/

/

40

合计

22

4

40

(二)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态度认真,已修读必修课程初修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2025级除外);

3.对申请转入专业有明确的学习兴趣和职业规划,具备该专业学习所需的基础能力;

4.生源类型要求:普通高考物理类(理工类)考生;

5.认可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同意按要求完成课程补修(补修课程清单由教务科提前比对)。

(三)不予申请转专业的情况

1.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当年执行单独招生计划、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包括:定向、3+2、3+4、国家专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形式招录的学生;

3.艺体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5.应予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的;

6.已转过专业2次的(不包括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7.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四)学生降级说明

1.经教务科课程认定后,经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若申请转入专业与原专业课程衔接差异较大,为确保能完成转入专业全部课程学习,可建议学生降级至低1-2个年级学习;

2.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降级,若不接受,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若接受降级,需按新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原修读合格课程按学校学分认定规则处理。

三、工作流程

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具体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如下:

(一)方案公布(12月10日)

学院将经学校教务处审批后的转专业方案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布,并接受学生咨询。

(二)学生申请(12月10日-12月15日16时)

  学生向现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由所在学院进行资料收集审核等。初审合格后提交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进行学生类别审查(12月17日-12月19日)

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类别进行审查,将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申请表下发至学院。

(四)学院开展考核与审批(12月20日-12月30日)

1.若申请人数≤接收人数,审核通过的学生直接进入拟接收名单;

2.若申请人数>接收人数,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2023级、2024级:以已修必修课程平均绩点(GPA)排序,绩点相同者,按《C语言程序设计》相关课程修读和成绩情况排序;若仍相同,参考《高等数学》平均成绩;

2025级普通高考学生:以高考数学、外语两科成绩平均分排序,成绩相同者,按高考总成绩排序;

3.如遇接收人数受限,同年级转专业优先于降级转专业;

4.工作小组将评议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教务科于12月30日前报学校教务处。

(五)审核与公示(以学校安排为准)

教务处对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学生可自行查阅。

(六)报到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下一学期开学时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学生科报到注册并进入新专业班级学习;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者,需提前向学院学生科请假。

四、咨询联系方式

为方便学生了解转专业相关事宜,学院设立专门咨询渠道,具体信息如下:

1.政策咨询

教务科李老师:023-62846867,学院办公楼205室

2.专业咨询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张老师,15902387461,办公楼107室

通信工程专业:陈老师,13527482378,办公楼105室

五、申诉渠道

为保障转专业工作的公正性,学院建立申诉处理机制,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诉方式

学生如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发送申诉材料到dzxy62841305@163.com或到学院书记办公室(办公楼209室)向书记当面进行申诉,申诉时需说明申诉事由及相关依据。

(二)申诉处理流程

1.受理阶段:学院在收到申诉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诉材料是否完整、申诉事由是否符合受理范围(仅限资格审查、考核过程、成绩统计等环节的异议),对符合条件的申诉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学生理由;

2.处理阶段:转专业工作小组成立申诉调查小组,在受理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查阅约谈相关人员、复核成绩等方式开展调查;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决定(维持原结果、调整结果等),并将处理决定告知申诉学生;

3.反馈阶段:若学生对学院处理决定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由学校进行最终裁定。

(三)注意事项

1.申诉需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2.学生需对申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将按学校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3.学院对申诉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电子信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与学校转专业政策不一致,以学校政策为准。

  电子信息学院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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