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激发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渝工程院教〔2025〕84号)和《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函〔2025〕172号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我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转专业接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成员构成如下:
组长:余成波
副组长:谭思宇、景兴红
成员:张仁永、李金琼、景晖祥、张冬雪、陈印
(二)工作小组职责
1.制定、修订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后公示实施;
2.严格审核申请学生的资格条件、成绩证明等材料;
3.组织开展转入资格评审、综合评议工作,确定拟接收名单并公示;
4.受理学生咨询、申诉,协调处理转专业过程中的各类问题;
5.做好转专业后续课程衔接、学分认定、补修安排等工作。
二、接收条件及接收人数
(一)接收专业及人数
学院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开放2个专业、1个大类接收转专业学生,具体接收计划根据各专业办学容量、师资配置等确定,如下表所示:
|
序号 |
接收专业(类) |
2023级 |
2024级 |
2025级 |
|
1 |
电子信息工程 |
4 |
/ |
/ |
|
2 |
通信工程 |
18 |
4 |
/ |
|
3 |
电子信息类 |
/ |
/ |
40 |
|
合计 |
22 |
4 |
40 |
|
(二)接收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
2.学习态度认真,已修读必修课程初修成绩均为合格及以上(2025级除外);
3.对申请转入专业有明确的学习兴趣和职业规划,具备该专业学习所需的基础能力;
4.生源类型要求:普通高考物理类(理工类)考生;
5.认可转入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同意按要求完成课程补修(补修课程清单由教务科提前比对)。
(三)不予申请转专业的情况
1.学生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当年执行单独招生计划、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包括:定向、3+2、3+4、国家专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等形式招录的学生;
3.艺体类专业与普通类专业之间;
4.处于休学、保留学籍期间的;
5.应予退学、取消学籍、开除学籍的;
6.已转过专业2次的(不包括大类招生专业分流);
7.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四)学生降级说明
1.经教务科课程认定后,经转专业工作小组审核,若申请转入专业与原专业课程衔接差异较大,为确保能完成转入专业全部课程学习,可建议学生降级至低1-2个年级学习;
2.学生可自主选择是否接受降级,若不接受,将取消其转专业资格;若接受降级,需按新年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原修读合格课程按学校学分认定规则处理。
三、工作流程
结合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具体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如下:
(一)方案公布(12月10日)
学院将经学校教务处审批后的转专业方案在学院官网进行公布,并接受学生咨询。
(二)学生申请(12月10日-12月15日16时)
学生向现所在学院提出转专业申请,由所在学院进行资料收集审核等。初审合格后提交至教务处。
(三)教务处进行学生类别审查(12月17日-12月19日)
教务处对转专业学生类别进行审查,将审查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申请表下发至学院。
(四)学院开展考核与审批(12月20日-12月30日)
1.若申请人数≤接收人数,审核通过的学生直接进入拟接收名单;
2.若申请人数>接收人数,按以下规则择优录取:
2023级、2024级:以已修必修课程平均绩点(GPA)排序,绩点相同者,按《C语言程序设计》相关课程修读和成绩情况排序;若仍相同,参考《高等数学》平均成绩;
2025级普通高考学生:以高考数学、外语两科成绩平均分排序,成绩相同者,按高考总成绩排序;
3.如遇接收人数受限,同年级转专业优先于降级转专业;
4.工作小组将评议结果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教务科于12月30日前报学校教务处。
(五)审核与公示(以学校安排为准)
教务处对拟接收学生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学生可自行查阅。
(六)报到
获准转专业的学生,在下一学期开学时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学生科报到注册并进入新专业班级学习;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报到者,需提前向学院学生科请假。
四、咨询联系方式
为方便学生了解转专业相关事宜,学院设立专门咨询渠道,具体信息如下:
1.政策咨询
教务科李老师:023-62846867,学院办公楼205室
2.专业咨询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张老师,15902387461,办公楼107室
通信工程专业:陈老师,13527482378,办公楼105室
五、申诉渠道
为保障转专业工作的公正性,学院建立申诉处理机制,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诉方式
学生如对转专业工作有异议,可发送申诉材料到dzxy62841305@163.com或到学院书记办公室(办公楼209室)向书记当面进行申诉,申诉时需说明申诉事由及相关依据。
(二)申诉处理流程
1.受理阶段:学院在收到申诉申请后1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诉材料是否完整、申诉事由是否符合受理范围(仅限资格审查、考核过程、成绩统计等环节的异议),对符合条件的申诉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学生理由;
2.处理阶段:转专业工作小组成立申诉调查小组,在受理申诉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查阅约谈相关人员、复核成绩等方式开展调查;转专业工作小组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处理决定(维持原结果、调整结果等),并将处理决定告知申诉学生;
3.反馈阶段:若学生对学院处理决定仍有异议,可向学校提出申诉,由学校进行最终裁定。
(三)注意事项
1.申诉需在公示期内提出,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
2.学生需对申诉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况,将按学校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
3.学院对申诉人的信息严格保密,保障申诉人的合法权益。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电子信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若与学校转专业政策不一致,以学校政策为准。
电子信息学院
2025年12月8日

官方微信
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