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学位委员会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和专业审核工作的意见》(渝学位〔2005〕5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位评估进度安排,学校定于5月2日开始学士学位评估支撑材料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校各单位认真对照《重庆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支撑材料任务分解表》(附件1)和《重庆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学科)评审指标支撑材料任务分解表》(附件2),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整理、补充、完善学位审核材料,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二、检查内容
1、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支撑材料,参见附件1。
2、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支撑材料,参见附件2。
三、时间安排
1、自查。5月2日到5月12日,学校各指标责任单位开展材料自查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审核、归档本部门对应责任指标的材料,并做好指标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的自查记录。
2、初查。5月15日到5月23日(参见:学位授权单位/专业审核材料检查工作安排表),检查组按照重庆工程学院评建工作任务考核表标准(参见附件3)开展检查工作,对学校各单位自查情况、材料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查阅,给出评价和整改意见,参见附件4。
3、复查。5月29日到6月7日(参见:学位授权单位/专业审核材料检查工作安排表),检查组按照重庆工程学院评建工作任务考核表标准(参见附件3)开展复查工作,重点复查各单位整改点,复查后给出评价和整改意见,参见附件4。
4、集中整改。对于复查存在问题的单位,学生放假后集中整改,通过检查,以确保下学期预评顺利开展。
学位授权单位/专业审核材料检查工作安排表
责任单位 | 初查时间 | 复查时间 | 检查组 | 负责人 |
财务处 | 5月15日 | 5月29日 | 授予单位工作小组 | 王万会 |
资产处 | 5月15日 | 5月29日 | 赵鹏涛 |
图书馆 | 5月16日 | 5月30日 | 潘晓旭 |
信息中心 | 5月16日 | 5月30日 | 皮小军 |
科技处 | 5月17日 | 5月31日 | 李静 |
招就处 | 5月17日 | 5月31日 | 王建东 |
人事处 | 5月18日 | 6月1日 | 明延艳 |
学生处 | 5月19日 | 6月2日 | 邹均 |
教务处 | 5月22日-5月23日 | 6月5日-6月6日 | 胡继志 |
党政办 | 5月24日 | 6月7日 | 甘永诚 |
软件学院 | 5月15日 | 5月29日 | 授予专业工作小组 | 周龙福 |
物联网学院 | 5月16日-5月17日 | 5月30日-5月31日 | 秦安碧 |
动画学院 | 5月18日 | 6月1日 | 庄涛文 |
管理学院 | 5月19日 | 6月2日 | 简玉刚 |
附件:
1.重庆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单位评审指标支撑材料任务分解表
2.重庆工程学院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学科)评审指标支撑材料任务分解表
3.重庆工程学院评建工作任务考核表
4.重庆工程学院学位审核材料检查记录表
评建工作办公室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