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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 考务工作的通知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发布人:学院网站发布员 2022/6/16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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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科室: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安排,定于2022年6月20日-2022年7月3日举行201-2022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为更好贯彻落实《考试(务)管理规范》(渝工程院教〔2020〕88 号)、《课程考核(试)管理办法》(渝工程院教〔2020〕40 号)、《课程考核违纪作弊处分办法》(渝工程院教〔2020〕34号)、《关于抓考风促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渝工程院教〔2018〕16号)文件精神,严肃考风考纪,促进学风校风建设,现将考务工作有关事项及监考 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系、科室及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建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曹耀钦
常务副组长:陈欣
副组长:尚伟
成 员:由系主任、学工办主任、教务科长组成
二、成立考试工作组织机构
(一)考务
主 考:曹耀钦
副主考:陈欣
考务办公室人员:刘雪梅、石芳
(二)巡考
曹耀钦、尚伟、陈欣、廖宁、周勇
(三)督考
柏森
(四)监考
全院相关教师
三、巡考、考务及监考人员职责
(一)巡考职责:对考试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检查考试工作的执行情况,就考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填写《重庆工程学院课程考试巡考记录表》。巡考安排如下:
(二)督考职责:检查考试工作的具体执行情况,包括考试安排、考场纪律、试卷质量等,填写《重庆工程学院课程考试督考记录表》,督考办公室设在6教204教室。
(三)考务工作人员职责:组织实施考试考务工作,贯彻落实考试规定,收集考试中的违规违纪信息,考务办公室设在6教204教室。
(四)监考工作人员职责: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重庆工程学院监考教师守则》各项要求,具体考试安排见附件 。
四、监考培训
1.学院在2022年06月15日完成所有监考教师的考务培训工作。
2.监考集中时间、地点
时间:所有科目开考前 30 分钟
地点:六教 204 教室
五、阅卷工作安排
(一)理论考试阅卷在2022年7月8日之前完成,采取集中阅卷方式,具体安排计划由各系按照《课程考核(试)管理办法》第六章相关要求制定阅卷方案并报学院教务科备案。
(二)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根据《重庆工程学院课程考核分析表》(附件9),对所授课程进行总结分析,提出课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学安排等改进意见或方案。
六、成绩记载和管理
(一)成绩记载
课程形成性(过程性)考核成绩登记册各栏目按《考试大纲》相关规定进行记载,要求填写完整、规范,含平时作业与学习态度、阶段性考核成绩、期末考成绩等。
(二)成绩录入
教务管理系统网址
http://jw.cqie.edu.cn/cas/login.action——以工号、密码和验证码登录,任课教师一律按行政班级或上课教学班级(分流班级、分方向班级、选修课)录入学生成绩,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完成时间在2022年7月10日12:00前,对无成绩的学生要认真核对落实,在备注菜单中选择“违纪、舞弊、缺考、缓考、取消考试资格、退学、休学”作相应注明。
(三)成绩管理
1.任课教师应核实各项成绩,录入系统经确认无误后再提交,并打印两份纸质成绩单,一份按要求放入试卷信息归档袋归档,一份交学院教务科备案。完成时间2022年7月13日16:00前,纸质成绩单标准模板:网页端直接打印(不能下载打印改变格式),同时责任教师和课程归属单位负责人需在成绩单下方相应栏目签字确认。
2.课程考核成绩一经提交,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若经查实确有成绩分值统计、录入错误情况,2022年7月14日16:00前须由具体当事教师在教务系统进行更改成绩申请,经课程归属单位负责人审核,交教务处审批后,对试卷、成绩单、系统成绩同步完成更改。
七、试卷存档
考试结束后所有试卷由各课程承担单位根据《课程考核(试)管理办法》要求,按学期、课程、专业、年级、班级分类整理归档。
八、试卷检查
考试结束各系部组织专项检查,同时教务处也将对课程考核、期末考试及阅卷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九、其他注意事项
1.各班级组织做好期末考试复习的安排,并在2022年6月20日前完成学生考前教育工作。组织学习《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重庆工程学院考生守则》、《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界限》(见附件5、7、8)等内容。通知学生必须带上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于相应的考试时间准时参加考试,否则不予参考。提醒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考试违纪作弊者(含协同作弊),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学校考试违纪与作弊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2.监考教师手机须调为静音状态,并严禁在监考过程中接打电话、收发短信、查阅QQ/微信、浏览网页等(看时间请看教室时钟);监考教师一律佩带学校统一制作的监考证完成试卷领取、监考、试卷回收等考务工作;回收顺序为先交试卷再交工具袋(含工具袋中所有物品)。
3.凡因故不能参加监考的教师请提前报备学院教务工作人员调换监考,严禁私下互相替换。
附件:1.重庆工程学院考试巡考记录表
2.重庆工程学院巡考职责
3.重庆工程学院考试督考记录表
4.重庆工程学院督考职责
5.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的认定及处理办法
6.重庆工程学院监考教师守则
7.重庆工程学院考生守则
8.重庆工程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作弊界限
9.重庆工程学院课程考核分析表
10.期末考试PPT模板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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