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学校的总体要求,确保我校疫情防控期间线上教学工作,引导广大教师自主保证在线教学质量,现将在线教学督导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校、院两级督导组应严格按照各教学单位制定的《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督导工作计划》执行,充分发挥专家督导的“督”与“导”作用,实时掌控教学情况,全面保障疫情防控期间网上教学工作秩序和质量。
二、在线教学评价标准
校、院两级督导应结合在线教学课程类型和平台实际对教师在线教学准备、教学内容、平台应用、教学效果等四个方面进行合理评价,并填报《重庆工程学院在线教学评价表》(见附件)。
三、在线教学规范
教师在网上教学过程中应遵守学校相关教学管理规章制度与教学规范。出现以下情形者,直接评定为较差并按《重庆工程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上报人事处:
(一)存在意识形态问题;
(二)教师在上课时段无在线教学答疑;
(三)存在较严重的科学性问题;
(四)网络教学资源有侵权行为;
(五)其它严重违背师德师风的行为。
四、在线教学督导
校、院两级督导应对在线教学教师提供充分的帮助和指导,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帮助解决,并反馈到教师所属教学单位和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附件:重庆工程学院在线教学评价表(请在OA下载)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