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教学督导工作科学有序的进行,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在学校教学管理与教学研究方面的重要作用,真正做到专家督导、内行督导,全面督导与重点督导相结合,不断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结合学校合格评估工作实际,根据《重庆工程学院教学督导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教学督导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建立和完善校、院两级督导体系,强化教学督导队伍建设,优化教学督导结构,充分发挥教学督导对学校教育教学进行有效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的功能和作用,保证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得到有效贯彻和落实,推动内涵建设,推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改进和提高。
二、教学督导工作安排
学校设立校级教学督导组,各二级学院设立教学督导组小组,共同构成校、院两级教学督导体系结构,完成教学督导工作全覆盖。
(一)校教学督导工作安排
校教学督导由专职督导和兼职督导构成,校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名,曹明武担任,专职督导4名,成员有曹明武、郭爱平、刘奇韬、廖新华,兼职督导由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组成。
1. 刘奇韬负责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软件学院、管理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
2.郭爱平负责土木工程学院、数字艺术学院及南泉校区思政教学部的教学工作。
3. 曹明武负责计算机与物联网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的教学督导工作。
4. 廖新华负责通识学院、南泉校区英语教学的教学督导工作。
5. 兼职督导教学督导工作安排按处级及以上领导干部听课通知安排执行。
(二)院教学督导工作安排
各二级学院在校教学督导组指导下组建院教学督导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督导成员3-5人,其成员应来自不同的学科或专业,组长应由分管教学副院长担任,负责组织与协调本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副组长负责具体工作,院教学督导组在校教学督导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学院教学督导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督导组成员应根据教务处提供的课表,按照《重庆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管理办法》及《重庆工程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教学督导工作。
(二)为使听课更具针对性,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整体达标,每学期初各二级学院应向校教学督导组提供课堂教学效果相对较差的后15%教师名单。
(三)校教学督导在完成督导全覆盖的基础上,对教学效果较差的教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听课与指导,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整体达标。
(四)学期末,各二级学院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形成评价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报校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