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为切实做好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总结和教学督导相关材料归档工作,根据《重庆工程学院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督导工作总结
校、院两级教学督导对学期教学督导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撰写教学督导工作总结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1),并于7月12日之前将总结报告电子稿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存档备案。
二、教学督导工作归档材料
(一)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听课评价表
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于7月7日之前将本学期课堂听课评价表(纸质版)交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存档。
(二)二级单位教学督导听课评价表
各二级单位教学督导听课评价表由相关二级学院和教学单位按照合格评估支撑材料和档案归档要求自主集中存档。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