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改进党对普通高等学校的领导,进一步的加深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办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为高等教育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思想保证、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提高和巩固党员的政治理论基础,激发党员同志的奋进力量。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于2021年5月6日15:50—16:20在第六教学楼223教室开展“学习基层组织条例工作”支部党员大会,此次会议由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肖思同志主持,土木工程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在校全体党员参与此次大会学习。
肖思书记在会议中讲到,高等学校的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坚持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 5 年;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按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及主要职责;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要研究工会、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此次支部大会的顺利开展,使同志们更加清晰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基层组织的工作,同时强化各位党员同志先锋模范的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