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团组织、各直属部门、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引领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全面履行团的各项职能,扎实推动青年创新创业创优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6年“五四”期间开展“青年榜样”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流程
1.各二级单位团组织于4月15日前拟定本单位评选方案,报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审批,上交校团委备案;
2.所有参评人员必须扫描并关注“重工青年”共青团重庆工程学院委员会官方微信(见附件1),将基本信息及申报类别(姓名+学院+学号+申报类别)发送至微信平台获取评选编码;
3.各单位根据推荐表(见附件2)于4月22日15:00前完成评选工作;
4.各单位于4月22日17:00前将评选方案及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上报至校团委、校学生会综合办公室(素质教育中心1212办公室),电子版传校团委黄涛老师处。校团委组织部干部统一填写评选编码并审核评选资格(未在微信上发送申报类别的将直接取消评比资格);
5.获奖单位及个人将由校团委在2016年5月初举行的纪念“五四运动”97周年暨青年榜样表彰大会上进行表彰。
二、评选类别及数量
具体详见附件4。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布置,严格把关。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导向,激励和调动各级团组织与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各单位在评选过程中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
附件1:“重工青年”共青团重庆工程学院委员会官方微信二维码
2:重庆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度“青年榜样”评选表彰推荐表
3:重庆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度“青年榜样”评选表彰人员汇总表
4:重庆工程学院2015~2016学年度“青年榜样”评选表彰人员名额划分
共青团重庆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