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3〕6号)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渝工程院学〔2023〕1号文件要求,经学生自行申报,二级学院评选,最终获批推荐市级先进班集体4个,学生先进个人128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4月1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学生处学生教育管理科李鹏老师,联系电话:19908373723,邮箱:991971056@qq.com。
附件:关于2023年市级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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