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的通知

 2019/12/7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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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教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委、工商联,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应对世界贸易格局的新变化新趋势新要求,加快支撑型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计划,推动全市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以下简称贯标)工作迈上新台阶,支持更多企事业单位按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 29490-2013)、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33251-2016)和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GB/T33250-2016)(以下简称管理规范)内容和要求建立科学、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以下简称贯标),引导市场主体把知识产权贯穿于战略谋划、项目立项、技术研发、技术并购、成果转化、生产经营、市场营销、海外布局等全流程,支撑和引领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挥知识产权对内激励创新、对外扩大开放的作用,助推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我市经济创新力和竞争力。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管理规范体系建设,促进体系融合和要素互补,以知识产权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为纽带,探索知识产权引领创新经济、品牌经济和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路径。

(二)工作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充分发挥政府在政策制定、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环境营造等方面的作用,有效整合和聚集社会资源,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贯标。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知识产权制度运用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实施贯标,增强创新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政策扶持,引导参与。加强各级政策的衔接和联动,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和激励作用,通过强化宣传、辅导培训、资金引导等多种方式,引导、鼓励和支持创新主体广泛开展贯标工作。

——统筹协调,合力推进。建立市和区县有关部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横向协调、纵向联动的工作局面。综合考虑企业、高校院所特点,坚持分类指导。 

(三)总体目标

建立适应创新发展需求的管理工作体系、规范有序的咨询服务体系、市场化运行的第三方认证体系,全市市场主体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到2022年:

——力争贯标达标单位1000家以上;

——规上工业企业贯标覆盖率3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贯标覆盖率50%以上,知识产权优势及示范企业贯标全覆盖;

——培育贯标辅导机构100家以上;

——引进和培育贯标认证机构5家以上;

——培育贯标内审员、外审员等专业化人才1000名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科学确定贯标主体

1.精准遴选贯标单位。按照“低门槛进入、高标准培育”的培育思路,以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国有企业、出口型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为重点,建立与经营发展相协调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机构、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将知识产权管理贯穿项目立项、研发、采购、职称评定等全流程。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鼓励和引导中小企业贯彻实施《管理规范》。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军民融合工作,引导军工企业规范知识产权管理。

2.精准遴选贯标辅导机构。建立健全贯标咨询服务体系,制定辅导机构服务规程,遴选一批具备代理资质,有良好声誉,有专业辅导能力,有贯标辅导经验的贯标服务机构。

3.提升贯标辅导质量。吸引各类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机构参与推行贯标,鼓励和支持优秀的专利代理机构辅导企业实施贯标。对贯标辅导机构的服务频次和服务质量进行清单式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培育一批高质量咨询服务机构,形成竞争有序的服务市场。

4.突出贯标重点区域。加强对各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试点示范园区的指导,重点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产业集聚区,引导辖区内具有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贯标。

5.强化贯标实务培训。市(区县)加强贯标培训,重点围绕管理规范的文本组织体系架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手册制定、运行实施《管理规范》流程设计、《管理规范》评定指标介绍、认证程序等,通过培训建立起一支能辅导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参与贯标的知识产权服务队伍。

(二)严格贯标过程管控

6.建立一套制度。指导贯标主体建立一套制度,包括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知识产权预警管理制度、宣传与培训制度、奖励与利益分配制度、信息分析和利用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评价考核制度、知识产权财务管理制度等,实现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能力。

7.设立一个机构。指导贯标主体设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专职或兼职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权限,负责日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8.建立一套流程。指导贯标主体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流程管理,对技术研发、科研立项、生产经营活动各个相关环节的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化、程序化,如技术研究与开发活动知识产权管理流程,采购活动知识产权管理流程,生产活动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市场营销知识产权管理流程,产品进出口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展览展示活动知识产权管理流程等,做到有序、规范的进行知识产权管理。

9.建立一本台账。指导贯标主体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台账,围绕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形成各种文件和记录。具体包括知识产权管理方针、目标、资源管理、运行控制、合同管理、检查分析和改进等各阶段形成的记录,如成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文件,对各类人员、各个部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内容和职责要求的规定文件,制定的各类知识产权规章制度文件,研发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文件和记录,开展的专利信息检索等。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0.专项支持。对通过第三方认证的贯标单位,并被评为重庆市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的,给予3万元/家的后补助资金支持。鼓励各区县安排专项经费,制定出台扶持贯标的细化政策和举措,以“不超额奖励”为原则,以奖励认证成本费用为基准。

11.联动支持。将贯标达标作为高价值专利培育、技术创新专利导航、优势示范企业、中国专利奖、海外专利布局、风险防控等市级项目申报立项的基础条件。

12.协同支持。对贯标达标单位在申报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称号方面,在争取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方面,在申报市属国有重点企业创新资金等项目支持方面,在获得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支持方面,予以重点支持、优先考虑。

13.支持认证机构发展。吸引或培育若干认证机构落户,鼓励相关区县创造条件吸引其他认证机构在渝设立分支机构。

14.支持辅导机构发展。支持辅导质量高、市场口碑好的贯标辅导机构开展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申报评选。

(四)加强跟踪服务指导

15.搭建沟通交流平台。积极推进政府部门、服务机构和贯标主体的对接,搭建交流平台,深入开展管理规范的宣贯、专家辅导、意见征询等活动,通过示范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载体推动典型经验的信息共享和交流。

16.营造良好服务环境。建立市知识产权局—相关产业部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同推行贯标的工作机制,鼓励各区县结合实际,出台推进本地区贯标工作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方案。

17.夯实贯标人才队伍。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贯标辅导服务机构的作用,建立针对贯标的培训业务体系,分层次对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园区、服务机构、企业相关人员开展培训,培养一批了解标准化与认证管理、熟悉知识产权管理的专业人才队伍。加快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审核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市贯标认证审核水平。

18.做好贯标绩效跟踪。强化贯标绩效评估,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随机抽查贯标效果,着重从知识产权意识提高、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等方面开展贯标效果“回头看”。

19.加强行业指导监管。认证机构和辅导机构应认真参加相关培训,提高认证和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杜绝辅导机构虚假宣传、低价竞争、违规返点、编造企业资质、不按审核计划审核(如缩短审核时间、不出现场审核等)、认证机构参与辅导等扰乱贯标工作合理开展的行为。

三、组织实施

20.加强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与科技、教育、经济、国资、工商联等部门加强合作交流,加强统筹谋划、工作联动和资源整合,共同推动管理规范的贯彻落实,加大对贯标的指导和支持力度。

21.抓好贯彻落实。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将贯标工作纳入日常管理范围,结合实际科学确定辖区内贯标主体,监督指导贯标过程管控,制定扶持政策,加强跟踪服务,确保贯标工作顺利开展。要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时间进度,自行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开展贯标培训,召开经验交流会或座谈会,及时掌握本地区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参与贯标工作情况。

22.做好宣传引导。鼓励和支持开展贯标工作的实际运用和模式研究。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促进相互学习借鉴。及时总结推动贯标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做好先进表彰和经验推广,增强市场主体对贯标工作的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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