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
根据《校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渝工程院科〔2019〕4号),《科研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渝工程院科〔2019〕3号)相关规定,学校组织对2019年应结题的31个校内科研项目进行了结题评审,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学校专家组审查,现将结果通知如下:
一、《级配碎石沥青路面倒装结构应用技术研究》等30项文档资料齐全,经费使用合理,任务指标完成,准予结题(名单见附件1),项目剩余经费将会在财务报销系统里面进行开放核报。
二、《摩擦纳米发电演示仪》项目评审未通过,终止项目实施并作撤项处理(名单见附件2),相关科研经费按照有关规定收回学校。
特此通知。
附件:1.重庆工程学院2019年校内科研项目结题一览表.docx
重庆工程学院
2020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