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校园服务 > 综合办公室服务指南 > 教师公寓服务

教师公寓服务

发布人:双桥校区管委会  发布时间:2026/9/2  来源: 本站  浏览次数:

一、公寓申请流程

(一)教职工在OA系统提出“教工宿舍申请”,由部门领导审批基本信息及申请条件,校区综合办核实并安排房间,以及确认室内资产、卫生情况并登记水电燃气表初始数据及天然气编码。

(二)申请人员至校区综合办(办公楼306)登记并领取房间密码及空调遥控板入住,按时交纳水电气费费用。

二、寝室退还流程

(一)教职工在OA系统提出“教工宿舍退宿申请”,由部门领导审批,校区综合办审核确认。

(二)清理室内物资有无损坏或丢失,打扫干净室内清洁卫生,同步办结水费、燃气费代扣业务,并及时将公寓钥匙及空调遥控板交回办公楼306李晓嫄老师处,如遗失,将照价赔偿。

联系人:李晓嫄(15123241517

三、教师公寓管理公约

1.入住教职工不得破坏室内装饰装修和整体布局,不得在室内乱贴乱画或钉钉子等违规行为,要自觉保持室内及楼道的卫生整洁

2.入住教职工不得自行调换、转让房间或床位,且不得自行长期留宿其他人员。

3.入住教职工要自觉维护房内的设施、物品。凡宿舍内的设施设备、家具等如发生破损和故障,应及时向基建后勤处报修。如因使用不当或故意造成物品损坏、丢失的,应照物品原价赔偿。

4.为确保安全,入住教职工应注意用水用电用气安全,不得私拉乱接和在没有厨房的宿舍内使用燃气用具,配合校区对教师公寓定期安全检查及公共区域卫生检查。

5.严禁将分配的教职工宿舍转租或转借他人,若发现非本人居住或者长期无人居住的根据查询水、电使用情况,学校将收回教师公寓,取消入住人员资格,对不退者学校将按2000/间收取租金(不足一月的按天计,从该员工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6.入住教职工按时缴纳各项费用,教师公寓12栋电费由入住教职工在手机APP“完美校园”上充值(先充值后使用),电费0.53/;水费和天然气费由学校每月抄表后,统一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水费4/,天然气费2.237/。教师公寓34栋电费和水费由入住教职工在手机APP“完美校园”上充值(先充值后使用),电费0.53/度,水费4/吨。

7.教职工退房前必须将室内的自己物品及垃圾清除干净,并进行全面清洁后退还,否则按200/间扣除清洁费,该费用从员工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8.教师公寓如要开通电信公司网络,请联系电信工作人员何逸(联系电话:19942398818)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