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对2019年度相关知识产权项目进行资助奖励,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商标资助奖励
(一)资助奖励对象:巴南区内登记注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在2019年度获得商标授权及奖励的。
(二)资助奖励标准:企业申请注册商标获得授权的,奖励0.08万元/件(同一企业奖励不超过10件);地理标志商标获得授权的,奖励15万元/件;获评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50万元/件(地理标志和中国驰名商标两项均获得的按最高额奖励,获市财政奖励的,区财政不再重复奖励);企业申请涉外商标获得授权的,奖励0.4万元/件(同一企业奖励不超过10件)。
(三)申报材料:
1、巴南区2019年度商标资助奖励申请表(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经办人身份证;
3、商标注册证;
4、商标使用证明材料(产品包装图片等);
5、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开户许可)。
以上材料2-5项提交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原件备核。
二、专利资助奖励
(一)资助奖励对象:第一专利权人为注册在本辖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或具有本区户籍的自然人。
(二)资助奖励标准:
1、2019年度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给予1万元资助。
2、2019年度通过PCT专利申请渠道获得美、英、德、日、法、瑞士专利权的,给予资助2万元/件;获得其他国家专利权的,给予资助1万元/件。同项专利在多个国家通过PCT申请的,只能享受一次专利资助。
3、2016年1月1日后,享受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政策、连续维持6年的国内发明专利,予以一次性奖励0.5万元/件(需提交连续6年的年费缴纳收据);没有享受国家知识产权局费用减缓政策的国内发明专利,按每年实际缴纳的年费予以据实等额补贴(需提交年费缴纳收据)。
4、2019年度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中国专利优秀奖的项目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需提交获奖证书或证明)。
5、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中国专利金奖的项目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奖励(需提交获奖证书或证明)。
(三)申报材料:
1、《巴南区2019年度专利资助申请明细表》(附件3)。
2、申报国内发明专利费用资助的,须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证书》(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申报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费用资助的,须提交外国专利局授权的《专利证书》(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申报国内发明专利费用资助的,须提交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或重庆代办处开具的缴纳专利费用的凭证(提交复印件)。
三、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一)资助奖励对象:
本行政区域内2019年度取得专利权质押贷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
(二)资助奖励标准:
按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每笔贷款贴息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同一企业一年只能享受一次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
(三)申报材料:
1、巴南区专利权质押贷款贴息项目申报书(附件4);
2、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本单位银行对公账户;
3、用于质押的专利权证书;
4、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
5、专利权质押贷款合同(贷款合同、专利权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等)。
上述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专利证书、登记通知书、合同等材料应提交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原件备核。
四、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1月1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咨询电话:夏冬梅 62846426
附件1.附件1:巴南区2019年度注册商标资助奖励申报表.docx
2.附件2:重庆市巴南区2019年度专利资助奖励申请表.docx
3.附件3:重庆市巴南区发明专利资助和奖励申请明细表.docx
科技处
2020年10月13日